一、资助对象享
受经济资助的学生是指在我校北京地区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
二、基本资助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经济资助。
1.本人生活、学习存在经济困难;
2.身患重病且正在医治之中;
3.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
三、主要资助方式
1.临时经济资助;
2.伙食补助;
3.冬衣补助;
4.突发意外补助。
四、资助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件、家庭所在地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填写《经济资助申请表》;
2.学院在认真听取班主任和班委会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审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