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申请学费减免的标准是什么?
回答: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一)烈士子女;
(二)无资助上学的孤儿;
(三)优抚家庭子女;
(四)父母伤残,需享受社会救济者;
(五)家庭经济困难,本人身患重病且正在医治之中者;
(六)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者;
(七)国家法令或文件规定应予减免学费者;
(八)其他确需减免者。
问题2:
减免学费是全部减免吗?
回答:
不是全部减免。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及在校实际表现,酌情减免学费,减免共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减免全部学费;
二等:减免学费的二分之一;
三等:减免学费的三分之一。
问题3:
怎么申请减免学费呢?
回答:
减免学费按学年办理,学生可于每学年开学初申请减免当年的学费。申请减免学费的程序如下:
(一)符合减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件、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填写《减免学费申请表》。
(二)学院在认真听取班委会和班主任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初审,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后提出减免意见,报主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将审批结果在校内公示后,即可办理减免学费手续。
(四)学校财务处按学校确认的减免学费学生名单及减免金额将减免资金划到学生个人银行账户或冲抵当年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