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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学校出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30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培养单位:

为切实发挥奖学金在育人过程中的价值导向和激励作用,激励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培养更多知农爱农新型人才,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农业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学字〔2021〕9号,附件1),现开展2021-2022学年学校出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2)负责研究奖学金工作的重要事项,指导、审议全校奖学金的设立、变更、评选等工作;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详见附件2)负责奖学金的具体评审工作,监督各学院、各培养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和有关部门奖学金评审。

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奖学金评选工作,在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奖学金评选细则,组织开展奖学金评选工作等,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评选细则要明确各单位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奖学金评选条件、评选程序、意见反馈渠道等内容,并及时有效告知学生。

二、奖学金项目情况

2021-2022学年学校出资类奖学金共有10项,各项目的奖励人数、奖励标准、主要评选条件等内容,详见《2021-2022学年学校出资类奖学金项目一览表 》(附件3)。其中,同一个奖学金项目不同等级之间不可兼得,即学业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之间不可兼得,创新创业奖学金一等、二等之间不可兼得;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除特别说明外,各类各项奖学金符合评选要求的可以兼得。学校出资类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兼得。

三、参评对象、资格与评选条件

(一)参评对象与资格

1.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强基计划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现在我校就读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知农爱农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崇德先锋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现在我校就读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现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预科生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评选学年在我校就读预科的学生。

2.双培生可参评学校出资类单项奖学金(校长奖学金除外),有关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选方案,保障双培生的参评资格。

3.国际学院计划外单招学生可参评学校出资类单项奖学金(校长奖学金除外)。

4.国际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可参评学校出资类单项奖学金(校长奖学金除外)。

5.对于转专业本科生参评奖学金,如果学生转入新专业不足一学期,应在原专业参评;如学生转入新专业超过一学期,应在当前专业参评。转专业研究生应在当前专业参评。

6.在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降级的、延期毕业的本科生不具有参评2021-2022学年奖学金资格。

7.外校赴我校交流学习的交换生不参评我校的奖学金评选。

(二)评选条件

所有参评学生均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其中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位于前60%(含),预科生综合成绩位于前35%(含),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6.积极参加美育课程和艺术实践活动,具有一定审美和人文素养;

7.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观;

8.知农爱农、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参评者还须满足所申请的奖学金项目要求的具体条件。

四、名额分配

对于评选人数较多、评选条件容易量化的奖学金项目,采取按培养单位分配名额的方式,根据各培养单位参评人数,综合考虑各项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要求,测算各项奖学金的分配名额;对于评选人数较少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在学生申请、培养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在学校层面统一评审;知农爱农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崇德先锋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分别根据相关细则(附件4-7)进行评选。《2021-2022学年学校出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8)已经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通过,请各单位按照相应名额和要求开展评选和推荐工作。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各项奖学金均须由学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申请(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向烟台研究院提交申请)。学生认真填写并提交《中国农业大学2021-2022学年学校出资类奖学金申请推荐表》(附件9)、获奖荣誉证书相关佐证材料、个人事迹报告等,报所在培养单位参与评选。

(二)学院初评并上报推荐评选结果

各单位根据各项奖学金的评选要求,做好初评工作,并在本单位层面公示3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于11月3日(星期四)前将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10)和相关材料报送至学校,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11。

(三)学校审核并公示

对各培养单位评选结果进行复核汇总,并报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全校范围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1.奖学金评选工作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导向,各单位要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有关精神和要求,对学生道德品质、学习成绩、课外活动、实践劳动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学生的所修课程、学习成绩等内容要以教务系统的数据为准。

2.院级奖学金的评选。各培养单位梳理要开展的本科生和研究生院级奖学金项目,按照奖学金评选程序及有关要求进行评选,于11月3日前将院级奖学金项目统计表和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12、13,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学校备案。

3.各单位在奖学金评选过程中要注重培养学生奋斗精神和感恩意识,奖学金评选结束后应进行专题表彰奖励和宣传,发挥奖学金在育人工作中的激励引导作用。

4.各项奖学金的评选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若对评选过程或结果存在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或面谈的形式,实名向学院、学校反映。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党委学生工作部:郑老师

联系电话:010-62736326

邮箱:zizhu@cau.edu.cn

地址:东区1号学生公寓三层B座312室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朱老师

联系电话:010-62731231

邮箱:ygb@cau.edu.cn

地址:西区主楼215

 

校团委:姚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10-62737149

邮箱:cautw@cau.edu.cn

地址:东区1号学生公寓三层A座320室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pdf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pdf附件3、2021-2022学年学校出资类奖学金项目一览表.pdf附件4-7、知农爱农、创新创业、崇德先锋、文体优秀奖学金评选细则.pdf附件8、2021-2022学年学校出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表.pdf附件9、中国农业大学2021-2022学年学校出资类奖学金申请推荐表.docx附件10、2021-2022学年学校出资类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xlsx附件11、2021-2022学年奖学金材料报送要求.docx附件12、2021-2022学年院级奖学金项目统计表.xlsx附件13、2021-2022学年院级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xlsx附件14、2021-2022学年中国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奖学金成果汇总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共青团中国农业大学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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