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2022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选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情况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主要根据资助方的相关要求进行评选,各项奖学金的名称、奖励人数、奖励标准、评选条件及要求等内容,详见《2021-2022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项目一览表 》(附件1)。评选时应注意以下兼得关系:
1.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现有项目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学校出资类奖学金各项目可以兼得;
2.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各项目之间不可兼得,即每个学生每个参评学年最多可获得1项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二、参评对象及评选条件
(一)参评对象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我校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按资助方要求执行。
(二)评选条件
所有参评学生均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测评位于前60%(含);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6.积极参加美育课程和艺术实践活动,具有一定审美和人文素养;
7.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观;
8.知农爱农,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者还须满足所申请的奖学金项目要求的具体条件。
三、名额分配
根据各学院参评人数,综合考虑各项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要求,测算分配奖学金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详见《2021-2022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应指标和要求开展评选。
四、学生申请
各项奖学金均须由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除以下奖项有明确规定的申请表外,其余奖项均需学生提交《中国农业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以及成绩单、学院出具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测排名证明、相关荣誉证明、个人成长报告等材料,报所在学院参与评选。
1.何康奖学金。申请者填写《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
2.金龙鱼奖学金。申请者填写《金龙鱼奖学金申请评审表》(附件5),并将申请信息中涉及的荣誉证明等附加材料复印件一并提交学院。
3.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要求手工填写,必须有照片,经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后盖院校章)
(2)个人获奖情况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专利证书等);
(3)成绩单(注: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4.曦之奖学金。申请者填写《曦之教育基金奖学金申请登记表》(附件7),并按表中说明提供相关材料。曦之奖学金可连续资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继续获得曦之奖学金。学院在评审时应优先考虑曾获得曦之奖学金的学生。有意继续申请曦之奖学金的学生按学院通知提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如成绩未能符合条件或放弃申请,需及时告知学院相关情况,以免影响申请其他奖学金。学院在评选结果汇总表中备注是续评还是新评。
5.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申请表》(附件8,详细阅读申请表中的填表需知,仔细认真填写);
(2)学生本人亲笔书写的《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的申请信》,抬头统一为尊敬的曾宪梓教育基金会,2000字左右,信中着重阐述自己申请曾宪梓教育基金大学生奖励计划的原因,对曾宪梓先生心系祖国、艰苦奋斗、回报社会精神的学习,对曾宪梓先生、曾宪梓教育金基金会的感激之情,以及自己立志成才的展望等等;
(3)成绩单(注: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推荐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盖学生所在学院公章)。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的申请者均需提交1份致资助方的“个人成长报告”(标题统一为***个人成长报告,抬头统一为尊敬的***,称呼根据奖学金项目一览表中的设立单位或个人准确填写,2000字左右,电子版与纸质版,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条理清晰,着重汇报一学年来思想、学习、实践与生活等方面的成长情况、突出成绩、感想体会以及对资助方的感谢等)和1张个人生活照(照片需积极健康向上,能看清学生本人,不能提供合影,不能戴墨镜、口罩等遮挡面部)。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认真撰写申请材料,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评选资格,申请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的学生亲笔书写《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的申请信》,不需再提交个人成长报告。
五、学院评选报送
学院根据各项奖学金的评选要求,做好初评及推荐工作,并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初评结果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中,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评选结果于10月6日(星期四)前提交,何康奖学金评选结果于10月13日(星期四)前提交,其他奖学金评选材料于10月26日(星期三)前提交。
1.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zizhu@cau.edu.cn,具体包括:
(1)《2021-2022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9),须将所有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以excel格式制表。注意第一行示例要求,入学年月要求日期格式,获奖金额一栏要求数字格式,其他一律要求文本格式,姓名、身份证号和建行卡号中间以及前后不留空格,字母一律大写。
(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2年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10)。
(3)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推荐学生家庭经济证明材料、学生本人亲笔书写的《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的申请信》。
(4)各项奖学金的学生个人成长报告(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除外),文件命名格式为“奖学金名称-学院-姓名-个人成长报告”,内含个人生活照片。
2.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学院主管领导签字,提交至东区1号学生公寓B座三层312室,具体包括:
(1)《2021-2022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
(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2年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
(3)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推荐学生家庭经济证明材料、学生本人亲笔书写的《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的申请信》。
(4)各项奖学金的学生申请审批表、成绩单、学院出具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测排名证明、相关荣誉证明材料以及学生本人签字的个人成长报告(按顺序排列,顺序须与汇总表一致)。
六、学校评审公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学院报送的评选结果进行资格和规范性复核,并报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全校范围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获奖名单经由学校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报送资助方。
联 系 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10-62736326
联系地址:东区1号学生公寓B座三层312室
联系邮箱:zizhu@cau.edu.cn
附件1、2021-2022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项目一览表.pdf附件2、2021-2022学年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表.pdf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附件4、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docx附件5、金龙鱼奖学金申请评审表.docx附件6、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x附件7、曦之教育基金奖学金申请登记表.docx附件8、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申请表.docx附件9、2021-2022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xlsx附件10、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2年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