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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7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中农大学字〔2019〕5号),现启动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体系

1.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助学金相关工作,负责研究助学金工作的重要事项;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监督各学院助学金评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保障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2.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二、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1.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资助标准分别是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35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3000元/人,对应评审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2.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我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预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已通过2022-2023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

1)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

2)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助学金申请截止日期前处于处分期;

3)处于保留学籍期(休学、服兵役等);

4)已超过基本修业年限;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况。

三、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于10月19日前提交所在学院。申请表中本人及家庭相关信息应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中有关内容一致。

2.各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评审国家助学金。根据学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核实评定国家助学金,填写《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10月24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学生本人填写的申请表一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东校区学生一号公寓B座三层310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有工作人员于10月24日当天下午2:00-5:00在西校区一站式师生服务大厅A-1窗口接收相关材料。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核查,将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提交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必要情况下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

4.学校审核通过后,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上级要求将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报送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个人填写的申请表经学校确认盖章后将返还学院,请各学院予以妥善保存。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续会同财务处发放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学年共发放10个月。

四、其他要求与说明

1.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评选,做到应助尽助。在评定过程中,应注意学生信息保密和隐私保护。

2.各学院在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过程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成才教育,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3.各学院须按规定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公示内容不得涉及学生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

4.学生如对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有疑问或异议,可向各学院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名咨询反映。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尹老师  郑老师

联系电话:51423187  62736326

电子邮箱:zizhu@cau.edu.cn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doc

附件2.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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