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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0届校园地贷款毕业生还款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5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学院、各相关毕业生

2020届毕业生离校在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中国银行协商开展校园地贷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还款方式及材料准备

(一)毕业生:

12020年我校中国银行校园地贷款实行线上办理还款手续,可选择提前还款、正常还款升学继续贴息三种还款方式。

2准备还款前请贷款毕业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中国银行借记卡,前往附近营业网点申请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服务,申领动态口令牌。如前期已开通手机银行但未配置动态口令牌,可通过手机银行自助申请开通手机盾具体流程详见“手机银行自助开通手机盾操作说明(附件1)”

3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

(二)学院:

1、学院登录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线上审核系统,确保账号安全可用,若有账号及密码忘记的学院,请及时联系资助中心重置。

2、了解并确定毕业生中提前还款、正常还款和升学继续贴息的学生名单,熟悉流程,指导毕业生线上操作。

二、办理提前结清贷款的同学

1因提前还款操作的安全工具为“手机交易码+动态口令”或“手机盾”,请学生确保已开通手机银行并持有动态口令牌或开通手机盾

2、学生自行登陆“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按照“提前还款流程(附件2”操作指引进行还款。

3、如贷款未能在学校确认(即530)前全额提前还清,请按正常还款流程签署还款协议。

三、办理毕业后按月正常还款的同学

1、学生自行登陆“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按照“正常还款流程(附件3”操作指引办理还款手续,需在530日前完成

2申请后请密切留意中国银行线上最终审批结果。

3、正常还款的同学首个还款日为202081日。每月1号是还款扣账日,请务必在此日期前将还款金额足额存入。为避免利率调整带来的影响,建议尽量多存入十余元。

4、还款协议签署后,仍可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办理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利息会根据贷款余额实时变化。

四、办理升学继续申请财政贴息的同学

贷款学生毕业后当年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可继续申请财政贴息,待毕业再行还款。

1学生收取录取通知书后,自行登陆“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按照“申请继续贴息流程(附件4”操作指引办理贴息申请手续。

2办理申请财政继续贴息的同学,必须530先完成“正常还款流程”的操作,成功后再进行“继续贴息流程”操作。拍照上传的录取通知书影像需以原件拍摄。

3请密切留意学校和中国银行线上最终审批结果。

4如学生在615前仍未能上传“录取通知书”扫描件,则只能按照毕业后正常还款手续办理,不能办理财政贴息。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毕业后如遇还款卡遗失,请及时到银行办理挂失及补办,手机银行中信息可参照“其它查询变更流程(附件5”完成修改。如需变更还款账户或本人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联系贷款银行。

2、贷款逾期会造成信用记录不良并记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很多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恶意拖欠的还将提起诉讼,相关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是个人行为,请对自己负责,切忌对贷款不闻不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注:银行没有任何证明,证实同学当初的贷款逾期是非恶意不要有侥幸心理可以把征信逾期记录删除。)

3请各院系及相关毕业生认真核对贷款毕业生名单,如有遗漏,请及时联系资助中心,以免造成毕业生不良信用记录和经济损失。

 

附件1:手机银行自助开通手机盾操作说明.pdf

附件2:提前还款流程.pdf

附件3:正常还款流程.pdf

附件4:继续申请贴息流程.pdf

附件5:其它查询变更流程.pdf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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