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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义务兵役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19-03-05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问题1: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补偿代偿程序

回答

①学生申请。被确定为预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对象的毕业生前向高校提出申请,填写并向高校递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代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等;

②财务处审核。高校财务部门对学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③地方部门审核。毕业生本人携相关材料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报名,由该办公室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复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④递交材料。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生本人)将《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代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⑤高校上报。高校将相关材料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各阶段工作时间参照最新下发的通知。

问题2:

申请补偿代偿准备什么材料

回答

①《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份;

②《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③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者需提供毕业后还款计划书复印件一份。

问题3

在校期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是申请学费补偿还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回答

申请学生根据就高原则自行选择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二者只能选择其一,且选定后不可变更。例如:在校期间部分年份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部分年份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同一学年中只申请了住宿费或生活费贷款(未申请学费贷款,学费由自己缴纳),仍然只能按照就高原则选择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两者不能相加。如果选择学费补偿,则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

问题4

我入伍当年错过了申请,可以补申请吗?

回答

可以,提交完整材料,与当年应征入伍的学生一起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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